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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医院内设灵堂等“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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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医院内设灵堂等“医闹”
五部门昨联合出台《意见》,严惩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N据新华社电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将对医院内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公布了4起近年来地方法院审理的暴力伤医犯罪典型案例。这4起案例涵盖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以及寻衅滋事三种暴力伤医犯罪类型,其中两名被告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并已于近期依法执行,其余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严惩六类行为

意见明确了严格依法惩处的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对于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意见规定,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要依法带离现场,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应规定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扰乱其他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名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快侦快诉快审

意见要求,处置有关暴力杀医、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及时出警、快速处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并确保侦查质量。检察院应及时依法批捕、起诉。法院应加快审理进度,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完善化解机制

对于一些医院确实存在服务态度差、过度检查、小病大治等问题,意见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注重人文关怀,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根据患者病情及实际需求,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通,做好解释说理工作。

□专家解读

剑指职业“医闹”

“小闹给小钱,大闹给大钱,不闹不给钱。”北京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万欣认为,近年来全国涉及医闹的医疗纠纷案件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主要原因在于医患之间的沟通机制不顺畅,患者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医疗纠纷的难度较大。

万欣指出,我国目前的法律中还没有针对“医闹”的相关条款,因此,“医闹”频频利用法律漏洞打“擦边球”,司法机关在处置时存在顾虑,本次意见明确提出对职业“医闹”要严惩不贷,这一执法困境将有望得到解决。

三程序化解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指出,意见为处理医疗纠纷规定了三道程序: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对于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成的医疗纠纷,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在第三方调解无效等情况下起诉至法院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应及时立案受理、依法判决,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

三大看点

严惩的涉医违法行为包括:

在医疗机构内殴打或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及在医疗机构公共开放区域违规停放尸体等扰乱医疗秩序;

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物品进入医疗机构;

以及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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