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卢锃 通讯员 丁彬媛
海都讯 因家中经济困难,作为专职司机的王毅(化名),竟打起自家老板的主意,趁老板下车之机窃走他包内现金6万元。近日,平潭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2年9月,王毅受雇于一工地老板,专职为他开车。同年12月31日下午,王毅驾车送老板,趁着老板下车到工地的机会,将他放在车里手提包内的60000元拿走,后逃离现场。事后王毅的老板多次通过短信劝告王毅退回赃款,并希望能“私了”,但王毅还是选择了携款逃离,最终难逃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