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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昨晚发布了《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并于4月29日至5月1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当天买入的股票,可在当天卖出,即“T+0”。
根据《细则》,港股通股票以港币进行报价,港股通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交收。沪股通股票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和交易。沪股通股票范围包括上证180指数及上证380指数成份股以及A+H股上市公司的A股,其中被纳入风险警示板的除外。
港股通股票范围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以及A+H股上市公司的H股,其中前述指数成份股内发行人同时在上交所以外的内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H股除外。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每个交易日的9:00至9:30为开市前时段,9:30至12:00为上午持续交易时段,13:00至16:00为下午持续交易时段。
投资者需注意的是,香港市场实施“T+2”交收制度(T日买入,T+2日股票到账),但允许投资者在股票尚未到账的T日和T+1日卖出股票。因此,《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港股通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当日买入的股票,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可以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