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海都讯 4月22日,福州白湖亭公交总站,一名女司机开着42路公交车进站时,将另一名公交车司机查师傅撞倒了。事后,查师傅左肩膀检查出骨折,有两三个月时间都不能活动。昨日,查师傅拨打本报热线说,他被撞后,双方一直谈不拢赔偿事宜。
公交站内被撞倒事后查出骨折
查师傅今年50岁,来自江西九江,是8路公交车的司机。
查师傅说,22日下午4时许,他把8路公交车开进白湖亭公交总站后,便赶着上个厕所,刚从厕所出来,就被一辆刚进站的42路公交车撞上,顿时倒地。开车的是名女公交车司机,姓谢,年纪四十出头。他当时感到肩膀疼得不是很厉害,就说没什么大问题。女司机就把电话留给他,让他有事找她。
查师傅说,当晚回到住处后,他觉得肩膀疼得厉害起来。次日上午,谢女士带他去医院检查,付了医药费。当时,检查结果未出来,他向谢女士提出要一两千元赔偿,对方未答应。
后来,医院检查出他的左肩骨折,两三个月肩膀都不能动。查师傅说,他后来向谢女士及其所在的公司提出误工费损失的赔偿,但双方未谈拢。
可同时主张工伤、侵权赔偿
据了解,虽然开的都是公交车,但查师傅和谢女士的所在公司不一样,分别是福州营达公交有限公司和福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司。
42路公交车处理此事的安全员告诉记者,查师傅被撞第二天,提出1000元的赔偿要求,他们同意了。但第一次检查,未查出查师傅的肩膀骨折。后来,他自己去医院检查,查出了骨折,赔偿金额提高到2000元、3000元,赔偿数额一直变。对此,他们无法答应,只好请查师傅走法律途径。
福建海慈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榕海律师说,查师傅受伤是在上班期间,属于因公受伤,可以向所在单位要求工伤保险赔偿,与此同时,查师傅被42路公交车撞伤,是因谢女士执行工作职务导致,可直接向42路车所在单位要求侵权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