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廖庆升 陈超 文/图
【市民反映】昨日上午,福州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111反映:我是鸿雁大厦的业主,2005年的时候,就把温泉的开户费交了,如今头尾已经10年了,可是到现在都没有用过温泉。都不知道要找哪个部门才能解决。
【马上核实】昨日,记者来到李先生位于台江区五一路鸿雁大厦的家里,打开浴室的温泉水龙头,却没有见到有水滴流出来。李先生出示了一张收款收据,他于2005年6月向开发商缴纳温泉开户费1500多元。之后却始终没享受过温泉。
不仅李先生如此,记者发现整栋鸿雁大厦的住户,家里都没有温泉,而多数业主,都已经交费了,但就是用不上温泉。
更让李先生等业主难以接受的是,既然温泉用不上,可想退钱,也始终找不到地方退。
【记者连线】昨日,福州市温泉供应公司表示,福州市从2007年起就暂停向新建住宅小区供应温泉,不过鸿雁大厦属于2007年之前交房的小区,根据《福州市温泉有偿使用公开挂牌出让办法》的规定,业主要缴纳温泉有偿使用出让款。但小区开发商只缴纳了部分出让款,因此业主要督促开发商将款项交齐,之后再由物业申请开通温泉。
李先生表示,自己到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投诉过,福州市城乡建委表示,小区的开发商福建宜发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将温泉费的退款事宜委托鸿雁大厦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办理。不过昨日记者联系小区物业,物业陈主任表示,自己刚刚接手小区管理,目前还不清楚具体情况。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先到工商部门查询开发商最新的注册情况,然后要求其把业主交的钱,收齐后统一交给温泉公司。如果开发商已经注销,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原开发商的法人,要求其补齐这部分费用。
感谢李先生提供线索,奖励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