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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公安局长 不再由政法委书记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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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公安局长 不再由政法委书记兼任
泉州、三明昨任命新公安局长;全省九个设区市公安局长中,厦门为市长助理兼任,另外8个均由副市长兼任
 

N海都记者 练仁福

海都讯 记者获悉,经泉州市、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昨日表决,卢炳椿任泉州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潘东升任三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至此,全省九个设区市公安局局长均产生到位,九人均不再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除厦门(市长助理兼任)外,另外八个设区市均为副市长兼任公安局长。

泉州公安局长空缺半年

2013年7月,三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夏钢又多了一个身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这也意味着三明市将有一位新公安局长,我省也就此掀开了设区市公安局长新一轮调整的序幕。

去年8月,厦门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王小洪调任河南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2个月后,泉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林锐调任厦门市长助理、公安局长。夏钢福州、三明“两地跑”的时间有近10个月,泉州公安局长则空缺了半年时间。

空缺的职位于近日全部补齐。昨日召开的泉州市、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原莆田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卢炳椿任泉州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省公安厅“空降”的潘东升任三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而5天前,李伙金[此前为南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接替卢炳椿,任莆田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

有助理清公检法关系

记者了解到,早年全国多地均出现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的情况,近年来这一情况在逐渐改变。经过本轮调整,我省目前在位的九个设区市公安局局长,均已不再由政法委书记兼任。

如福州、龙岩上一任公安局长均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2011年、2012年两地公安局长调整后,均改由副市长兼任。随着夏钢昨日被免去三明市公安局长职务,9个设区市中已没有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局长的情况。9位局长中,除厦门的林锐是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兼任外,其余均为副市长兼任。

相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解读说,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公安局局长的做法,最近几年开始“流行”,这么安排有助于理清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之间的关系。

另外,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现任局长为陈昌明。陈昌明曾在石狮市、晋江市公安局担任过“一把手”,2011年9月,由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调任平潭,2013年5月,省委任命他为平潭党工委委员(副厅级),他同时还是平潭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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