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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死囚写悔过书称曾诬陷人 还未对证即被枪决
安徽男子因测谎未过 蹲了7年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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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死囚写悔过书称曾诬陷人 还未对证即被枪决

案发前,李学林在担任派出所协管员时拍的照片
李学林的父亲展示李小冬写的“悔过书”
 

N法制晚报

河南省唐河县农民李学林被举报雇凶杀人后,李学林的父亲称得到了举报儿子的同村的抢劫杀人犯李小冬写下的悔过书,称举报是诬陷。法院称李小冬还给被害人李建东的家人写过信,信里明确写明是受雇杀人。李小冬已被执行死刑,他为何写两封内容迥异的信成谜。

在案件审理中,李学林一再喊冤,最终被判死缓。

被指雇凶杀人判决书上写“冤”

检方指控,2003年初,李学林怀疑其妻与李建东有两性关系,以6000元酬金请李小冬杀掉李建东。同年3月24日晚,李小冬纠集王小华、李大林,将李建东骗出后用木棍将其打死,后将尸体丢进一机井内。事后,李学林给付了李小冬酬金。

2009年8月19日上午,此案在襄阳中级法院开庭。其间,李小冬翻供了,称李学林没有雇他杀人。李学林也称自己没有雇凶,更没给过钱,有罪供述是遭到刑讯逼供做出的。

2009年9月15日,襄阳中院对此案作出宣判。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绑架罪判处李小冬和王小华死刑,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李大林有期徒刑11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学林死缓。同时法院判决4人应共同赔偿死者李建东家属23415元。

李学林大声喊冤,并在判决书的最后一页法院公章旁写上:“我要上诉,告状,求真理……一直告到我死为止,冤枉、冤枉、天大的冤枉!!!!”

举报者承认诬陷写下“悔过书”

宣判后,李学林上诉。2010年7月7日,湖北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二审宣判后不久,李学林的二审辩护人、湖北相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倪移生给李学林父亲李建斌送来一封署名为李小冬的信。信中李小冬称是自己设计杀死李建东。受李学林雇用杀人的说法是自己诬陷的,“本想着把你拉出来,让公安治治你就行”,“没想到会给你判这么重,说心里话,要是知道是这样,我绝对不会这样做”。李小冬在信中说出了杀害李建东的真实原因:因为超生被罚怀恨在心,半夜朝计生干部李连才家的窗户开了一枪(土枪),未料被正在行窃的李建东看到,他觉得李是个定时炸弹,便设计杀了李建东。

李学林的申诉律师、北京永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讲述了信的由来。李学林曾告诉他,一审开庭后,一次在看守所理发时,李小冬把信装在烟盒里扔在地上,示意他捡。之后,李学林发现烟盒里有这封信,于是他把信交给律师。但在二审开庭时,律师没有把它当做新证据提交给法庭。

法院陈述理由说明没有误判

2010年10月15日,李学林的父亲将信和申诉书一起交给湖北省高院,要求改判李学林无罪。2011年春节后不久,李小冬被枪毙了。法院对信的内容未予采信。

法院陈述的理由有几点:从李学林的杀人动机上看,法院查明,李小冬明确供述李学林是因为怀疑其妻子与李建东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所以雇请李小冬杀人,李学林的妻子曾称李学林质问过此事,李学林本人也在侦查阶段有两次有罪供述,因此三方证据可以相互印证。李小冬的供述,有同案犯李大林的供述印证。而李学林虽称遭到刑讯逼供,但无证据证明。

法院还强调:一审之后,李小冬还给被害人李建东的家人写过信,但内容与给李学林的那封信完全相反,信里明确写明是李学林雇请其杀害李建东的。法院认为,李小冬已被执行死刑,无法核实李小冬写两封内容迥异的信的动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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