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3版:教育/升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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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可与证书考试互认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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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5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考可与证书考试互认成绩

 

N海都记者 何旌

海都讯 省教育考试院消息,我省将从今年开始,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五个专业课程与证书课程互认工作,此举将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与非学历证书之间的衔接与沟通,培养实用型、技能型的人才,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课程一致可互相顶替

据了解,这五个自考专业包括: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广告学、公共关系(专科、独立本科段),分别与中国企业管理、中国市场营销、中国国际贸易管理、中国广告管理、中国公共关系管理岗位水平证书考试课程进行互认。

凡在这五个专业中取得与市场管理类岗位水平证书课程名称一致的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该证书课程,符合相应级别市场管理类岗位水平证书发放条件的,即可向中国市场学会指定的省级市场管理类岗位水平证书考试承办机构提出申请,由中国市场学会颁发相应级别的市场管理类岗位水平证书。

同时,凡在市场管理类岗位水平证书中取得与上述五个专业中课程名称一致的证书课程合格成绩的,可免考该自考课程,但须提供证书课程合格成绩证明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学费可分期付款

即日起至5月31日,报名自学考试可免利息分12期付学费,每月只需666元优惠价,即可实现学历提升的梦想。有关大专学历以及专升本学历深造的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591-63100237、63100238咨询;或者加QQ群“283310323”及在线QQ客服“11759990”、“6961503”探讨;或登录网站www.0591zk.com在线咨询。

注:自考专业课程与证书课程互认对照表,请上海都网(www.Nhaidu.com)查看,或者关注“海都教育”微信公号(手机扫一扫本版二维码即可),到“升学不愁”-“自考”菜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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