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智 通讯员 周素真
海都讯 入室盗窃,结果却把自己钱包落在现场,警方查看钱包里的身份证,发现原来盗窃者是个惯犯。昨日,记者从莆田涵江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柯某因涉嫌抢劫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柯某,20岁,涵江本地人,无正当职业,以打零工为生。2012年曾因盗窃被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于2013年2月22日刑满释放。释放后,柯某仍不思悔改,好吃懒做,成天流连于各个网吧之间。
2014年4月初,柯某因身上没钱,一人窜到涵江区庄边镇农户谢某家里欲盗窃。因前门紧锁且较为牢固,于是柯某就从谢家屋后进入外间的厨房,在厨房里拿到一把菜刀,并用该菜刀将房子里间窗户的窗栅砍断两根后,爬入屋内,并在二楼房屋内找到一部白色直板手机。经过一番搜查,柯某并未发现其他值钱的东西,就准备离开。
但柯某走到二楼楼梯口时,刚好被务农回家的谢某发现,为了不让谢某喊“抓贼”,柯某掐住谢某的脖子,一把捂住她的嘴巴,随后用拳头将谢某殴打在地。
由于急于逃离现场,柯某将自己的钱包及刚偷得的手机都遗漏在了现场,钱包内有柯某的身份证及两张银行卡。警方到达现场后,看到身份证,得知柯某曾经犯罪的事实,很快将柯某抓获归案。在证据面前,柯某不得不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供述称由于身上没有钱,打工又太累,于是再次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