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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讯 昨日上午,中纪委官网要闻头条刊发巡视工作专刊,详细介绍了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巡视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等。
十八大以来,中央的两轮巡视力度远超以往,而且成果巨大。第一轮巡视,发现了廖少华、郭有明等6名中管干部的违法违纪线索;第二轮巡视的10个点,已有24名领导干部被查,其中包括两名省级干部。
目前第三轮巡视工作已经启动,与前两轮中央巡视相比,此轮巡视首提“专项巡视”,中粮集团即为专项巡视对象之一。专刊指出,专项巡视的对象与常规巡视的对象总体一致,不仅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事业单位、中管企业和高校、群团等,也包括省区市。
专家分析指出,专项巡视的特点恰恰在于“问题导向”,对于个别抱有侥幸心理的问题官员,将形成有效震慑。
首批专项巡视三个单位
2014年的中央巡视工作呈现出诸多新特点,其中,“专项巡视”备受关注。早在今年1月份,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探索专项巡视”。2013年两轮巡视中,“地方+部属大学+部委+国企”的组合成为巡视“标配”。这一情况在今年发生了变化:地方单独纳入常规巡视,而被巡视的其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则纳入“专项巡视”的范畴。
在今年3月派出的13个中央巡视组中,有3个组分别对复旦大学、科技部和中粮集团开展专项巡视。这次对三个单位开展专项巡视,目的在于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研究专项巡视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全面开展专项巡视的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
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的要求。巡视全覆盖,就是要将中央管理的280多个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巡视范围。除加快巡视频率、增设中央巡视组外,积极探索开展专项巡视,也是一项重要举措。
专项巡视包括多项任务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黎晓宏在介绍2014年中央首轮巡视工作有关情况时指出,中央巡视有280多个对象,今年前两轮要完成对20个省区市的巡视。
除了中央巡视,省区市巡视工作是全国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黎晓宏认为,一些地方仍存在贯彻中央精神不及时,不适应巡视“新打法”,因循“老套路”,巡视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专项巡视的对象与常规巡视的对象总体一致,不仅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事业单位、中管企业和高校、群团等,也包括省区市。
专项巡视的任务包括中央关心、社会关注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党风政风、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视整改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
巡视“三个不固定”
1.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建立中央巡视组组长库,人选中既有刚离开领导岗位的同志,也有现职领导干部,都是省部级,每一轮巡视之前都要根据具体情况从组长库中确定巡视组组长人选,一次一授权,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
2.巡视的地区和单位不固定。这次巡视可能是地方,下次就有可能是事业单位或企业,灵活机动。
3.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不再有地方、企业和金融巡视组之分,通称为中央巡视组。
新名词“专项巡视”
最早出现在2014年1月,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探索专项巡视”。
3月15日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宣布,中央巡视组首批对科技部、复旦大学、中粮集团开展专项巡视。
常规巡视侧重于空间的全覆盖,专项巡视则突出时间的高效率。
同常规巡视相比,针对特定问题、特定领域、特定人员进行的专项巡视,方式灵活、人员配备更专业化,也将更“短平快”地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