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闽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凝聚力量帮助“两癌”贫困母亲
“孩子,我们都要好好活下去”
母亲传家风 助儿商场成功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4年5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宫颈癌、乳腺癌已成为福建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5月11日母亲节,本报、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福建电视台联手启动特别行动——
凝聚力量帮助“两癌”贫困母亲

 

N海都记者 侯希辰 肖春道

海都讯 宫颈癌、乳腺癌已经成为福建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很多家庭和孩子因此失去母亲。在我们的身边,还有不少这样的“两癌”贫困母亲。5月11日母亲节起,本报、福建省妇联、福建省红十字会、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第一帮帮团》,联合推出“2014年福建省‘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救助‘两癌’贫困母亲特别行动”,为1000名“两癌”重症贫困母亲带去温暖与希望。

“据《福建省妇幼卫生年报》的数据显示,福建省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患病率,逐年上升,占据女性恶性肿瘤疾病谱的前两位。”在采访中,福建省妇联有关人士表示,我省重视“两癌”妇女的救助。针对贫困的农村妇女尤其是低保妇女因治疗费用高昂无法及时治疗的问题,省妇联配合全国妇联协调相关部门,“设立了‘五条保障线’,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社会基金救助的模式。”

有关人士表示,这五条保障线分别是: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常规报销;2.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3.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4.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设立的“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救助自2009年7月以来的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中确诊的患病贫困妇女,救助额度为每人1万元;5.省妇联与省红十字会共同设立的“福建省红十字母亲健康天使基金”。

虽然她们是“两癌”患者,但她们更是伟大的母亲。在贫寒的生活中,她们用所有的爱,去关心家庭和孩子,病魔却在威胁着她们的生命。特别是仍有部分家庭特别贫困的妇女,因无法承受高额医疗费,而难以有效治疗,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失去母亲,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碎。不让贫困、疾病夺去母亲的生命,给她们生活的温暖与生命的力量。我们将凝聚社会爱心力量,帮助1000名“两癌”重症贫困母亲。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