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高敏
海都讯 “电梯明明是好的,为什么要我们花钱修?”昨日,家住福州华林中央公馆的林先生致电本报968111称,小区物业在5号楼楼道贴出通知,说电梯光幕损坏需更换,2600元费用由物业预付,现在要业主分摊。
费用分摊到小区5号楼每户是8元钱,钱虽不多,但收齐却不易。小区物业4月16日贴出通知,至今收到480元。可令物业的陈主任没想到的是,钱收了还不到一半,一些传言就在居民里传开来——“平日里使用状况明明良好啊?”“为何不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光幕就是电梯口挂的电视屏,凭什么播广告的要我们交钱?”
陈主任对记者说,电梯光幕跟广告屏完全是两码事。电梯光幕其实是电梯门的安全保护装置,能够防止电梯夹人,上月中旬发现问题后,他们立即决定更换。“2012年12月小区维修消防设施要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前后拖了近两年才解决。”陈主任说,这次修电梯可耽误不起,这才没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