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中国青年报
2014年4月,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一个研讨会上透露,公安部正在进行看守所法起草工作。接近公安部的学者表示,此次看守所法制定,重在总结固化多年来看守所改革经验,使其与新刑诉法接轨,更好地服务于整个刑事诉讼体系。“躲猫猫”、“喝水死”等引发公众质疑的事件或将终结。
建议“侦押分离”
根据现行《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是县级及以上各级政府的一个部门,由公安机关管理。在这样的体制下,看守所服务于办案,形成侦押合一,就是看守所为侦查服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孟昭阳曾撰文称,2010年召开的几次《看守所条例》研讨会上,学者都认为“刑讯逼供、牢头狱霸、超期羁押、深挖余罪”是现行看守所管理体制的四大弊端,而侦押合一就是造成四大弊端的根源。2014年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提出了“侦押分离”的建议。
目前已有初稿
现行的《看守所条例》出台于1990年。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建立起严禁刑讯逼供机制,其中确立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有罪,非法证据排除和讯问全程录音录像等规则。但这些内容在《看守所条例》中都是空白。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告诉记者,公安部于一年前开始看守所法的起草工作,目前已有初稿。专家表示,看守所立法内容基本已有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