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张志宏
海都讯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近日,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一部署,福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本省居民单独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此前,福建居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时,必须附加签注。这为短期内没有出行计划,无法确定行程安排的居民带来不便。现在,福建居民单独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国家工作人员仍需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无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
福建省公安厅相关人士表示,提前单独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可以在需要出行的时候更便捷快速地办理签注。既满足了部分申请人的实际需求,也为下一阶段为内地居民提供互联网等自助办理赴港澳台地区签注奠定了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拿到单独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后,等到需前往港澳台地区时,还应按规定办理相关事由的往来港澳签注和往来台湾签注,仅凭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是无法前往港澳或台湾地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