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吴臻 通讯员 郭艳
海都讯 5月16日下午5时许,福州仓前派出所民警在仓山立新路巡逻时,发现有10多名小学生陆续往一辆没有任何营运标志的银白色客车上钻,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属于福建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是一部中型普通客车,司机林某无法提供相关校车营运手续。
林某称,周边小学的个别学生家长图方便,自行联系他有偿接送孩子,接送的都是家在仓山三叉街至城门一带的学生。随后,民警逐个通知学生家长将孩子接回,并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该车暂扣并处1万元的罚款。昨日上午,该车所属单位的负责人员已到仓山交巡警大队接受罚款1万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