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钱江晚报
浙江省临海市虽是座小城,但随着房价节节攀升,如今很多想买房的人都在后悔:要是早10年买房就好了。不过,对于66岁的叶大妈来说,提前买房带给她的,却都是烦恼。
14年前,她花11万元在临海城区买下一套105平方米的房子。现在,这套房子市场价最低也要60万元。只是,因为房子是集资房,直到去年,卖家吴先生才办出房产证。双方备齐资料到房管处准备办过户手续,一打听,都傻眼了。按照规定,因为房屋属国有划拨性质,过户时需补缴一笔土地出让金,仅这笔钱就要8万多元,再加上契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等,全部费用不会低于13万元。
在14年前签的那份转让协议上,白纸黑字写得明白:房子过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对此,吴先生当然不干:“我房子才卖了11万元,现在要花13万元过户,岂不是要倒贴?”
双方争议太大,叶大妈一纸诉状,将吴先生夫妻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支付房屋全部过户的费用。
此案前天开庭,临海当地的国土、城建、检察、财税等部门,都派了代表参与了旁听。他们都想知道,这样一个让人纠结的案子,到底该怎样了结。
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