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重点工作计划,闽、粤、桂、琼四省(区)核应急办日前在海口市签订了《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核应急支援合作协议》。
该协议对核应急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和事故通报、核事故场外应急支援、核应急培训和演习等合作内容做出了具体安排,同时建立了核应急联席会议制度与联络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