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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9日宣布,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博士伦、强生等洋品牌和台资眼镜镜片企业卫康因操纵镜片销售价格,违反了反垄断法,共计被罚款1900多万元。这些企业已承诺降低相关产品价格。
厂家要求经销商按“建议零售价”卖
经查,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卫康等主要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普遍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镜片转售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
有的框架镜片生产企业要求经销商严格按照其制定的“建议零售价”销售镜片,直接维持转售价格;有的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与其在全国或重点城市的直供零售商,常年统一开展“买三送一”促销活动,相当于各零售商按照生产企业“建议零售价”的七五折销售隐形眼镜片,变相维持转售价格。
经销商擅自促销 被厂家警告
发改委指出,为确保镜片市场价格体系得到维持,涉案企业通常采取惩罚性措施加以约束,如扣减保证金、取消销售返利、罚款、停止供货、口头(邮件)警告等。一旦经销商或零售商突破限定的价格(折扣)或擅自加大促销力度,就会遭到警告、停止供货等惩罚;反之,如果经销商或零售商严格遵守限定的价格或促销力度,则会获得销售返利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