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反映:5月31日A07版《疑为逃离传销窟小伙五楼跳下》一文中,“现场民警和红光村委工作人员初步判断”。“红光村”村名有误,应该是“红峰村”。经查证,系本报记者陈文浩笔误,特此致歉。
有读者反映:6月2日A05版《高速被追尾,司机心慌反逃逸》一文中,“5月24日凌晨,张某(山东人,27岁)和事发时同在车上的车主李某在沈海高速公路浙江苍南服务区相继将抓”。“相继将抓”有误,应该是“相继被抓”。经查证,系本报编辑张小丹在编稿过程中出错,特此致歉。
感谢纠错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