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通讯员 刘琴
海都讯 南平的陈某泉欠林某3万余元,为了还债,双方签订了协议,陈某泉将办公用品及货物抵押给林某,并存放在林某的房内。然而,陈某泉不是积极筹措资金还款,而是动起了歪脑筋,2012年6月20日,他谎称自家房门坏了,请了一名开锁匠将林某房屋门锁打开,盗走抵押物:三部台式电脑,一台惠普HP-M1522NF一体机,一部留声机,三个旅行冰包及林某的一个长盛牌旅行箱。
近日,延平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泉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