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镇金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研究,决定将省内高校(含部属、省属和设区市属高校)毕业年度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我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对象范围。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人员,不列入补贴对象。
6月30日前,省人社厅、设区市公务员局、财政局将求职补贴拨付各高校,统一发放到毕业生本人。发放标准为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