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练仁福
海都讯 今后,我省政府立法将更注重群众的参与性和立法质量及效率。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今后,政府立法的计划、起草、审议、公布等各个环节都将更加规范。福建还将组建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为政府各项立法工作提供基层一线的经验和专业领域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