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超 毛朝青 文/图
海都讯 这些天,家住福州金山丽景天成小区5号楼604的陈女士睡不好觉。“窗户的玻璃莫名裂开,把我老公的脚都割伤了,还砸破了楼下一辆车的挡风玻璃。我日夜都担心剩下的玻璃会破。”
昨日,记者来到陈女士家中,看到主卧的一扇窗户没有玻璃,窗框上还残留着不少玻璃碴。陈女士说,5月23日的凌晨,卧室突然发出一声爆裂声。“当时以为小偷砸窗进来,一看才知道是玻璃破了。”她老公查看时不小心被割伤了脚。他们马上将此事告诉了小区物业。不过,物业并没及时进行维修,陈女士也没更换损坏的玻璃。
没想到两天后,破裂玻璃的一部分竟掉下楼,将楼下一辆轿车的挡风玻璃砸了个窟窿,车主要求陈女士赔偿1000多元。“这些玻璃是开发商装的,按道理算是住宅楼的玻璃幕墙,如今坏了应该由物业维修。”陈女士觉得,无论是修玻璃的钱还是赔车钱,都不应该由她来出。
对于这块闯祸的玻璃,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应由业主负责。“小区2007年交房,现在已经过了5年的住宅楼保修期,应该由业主自己维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块玻璃是业主家的玻璃,损坏了肯定要业主修。因没及时维修而砸到车,也应由业主赔偿。
福州科衡律师事务所王荣坚律师:此事主要得看玻璃的所有人是谁。从目前情况来看,既然开发商在卖房时已将玻璃作为房屋一部分卖给了业主陈女士,那就应由陈女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