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海都讯 半个月前,在莆田仙游枫亭打工的四川农民工曹先生,在工作过程中,不慎从近3米高的脚手架上摔下,造成双脚粉碎性骨折。随后,工头将其送往附近医院,简单处理后,便让其回家休养。这十几天来,曹先生一直卧床不起。为了给父亲讨回相应的赔偿金,同在枫亭打工的17岁儿子小曹一面照顾父亲,一面四处奔走,然而寻遍了仙游的劳动保障部门和司法部门,却仍无法拿到应有的赔偿金。
双脚粉碎性骨折 工头只付500元
昨日上午,记者在位于枫亭的一间出租屋内,见到了受伤的曹先生。他躺在屋子里的一张用木板拼成的简易床上,双脚都打着厚厚的石膏。
曹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四川广安人,今年41岁,在仙游打工已有一段时间了。不久前,他受老乡李某雇请,到枫亭荷珠村帮一户人家盖房子。5月16日上午7点,他和另外几名工人一同来到荷珠村,并爬上近3米高的脚手架砌砖。大约半小时后,他所站的脚手架突然出现了断裂的情况,他一下跌到了地上,双脚撞在了地面的砖堆上。当时他就觉得一阵钻心的疼痛,再也站不起来了。
曹先生说,见他摔下来后,李某和几名工友立即将他送往枫亭的一家医院就治。医生对他的双脚进行了检查,证实双脚均粉碎性骨折。随后,李某支付了500元医疗费后,医生给他双脚打上了石膏,李某将他送回了临时的租住屋,让他在家休养。
枫亭镇司法办:已协调此事并请村委会调解
曹先生的儿子小曹说,父亲回家后,雇请他的李某和盖房的那家主人就再也没有给过任何钱。为了讨回父亲应有的赔偿金,他放下了手中的一切事情,一面照顾父亲,一面四处找部门维权,但却没有任何结果。
小曹介绍说,他先后找了仙游的劳动保障部门和司法部门,劳动部门表示,因父亲受雇于私人,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无法进行维权。司法部门则表示因父亲到医院就医时,没有办理相关的医疗手续,因此缺乏受伤的证据,也难以进行起诉。后来,他又找了雇请父亲的李某,李某表示正在与盖房的业主沟通,便没了下文。
记者随后找到了雇请曹先生的李某,李某告诉记者,他只是承包建房的包工头,曹先生是由他的一个朋友介绍过来的,双方属于临时雇佣关系。事发后,他就立即与建房业主进行沟通,就曹先生的受伤赔偿问题,与业主进行协商。但因为曹先生提出的赔偿金额与业主愿意支付的赔偿金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因此目前双方还在积极沟通中。
枫亭镇司法办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曹先生的儿子小曹的确向他们反映过其父受伤的情况。鉴于曹先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受伤后也无法提供医疗证明,在维权上存在很大难度。目前,司法办已介入调查和协调此事,司法办现已和建房业主所在村的村委会进行联系,请村委会介入调解此事。下一步,司法办工作人员将组织双方,在村委会的牵头下,就曹先生受伤赔偿事宜展开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