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财政局获悉,为推进港口物流产业发展,莆田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促进港口生产发展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对“海铁联运”、“公水联运”集装箱业务等实施财政奖补激励政策。
该《通知》明确规定,对物流或货代企业承揽市外地区“海铁联运”集装箱业务从莆田港进出口的予以补贴,其中:铁路运距在400公里内的每标箱补助250元,400公里以上至1000公里以内的每标箱补助400元,1000公里以上的每标箱补助600元。
据悉,上述政策从今年起执行,期限5年,具体实施细则由市港口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