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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起落杆 砸伤七旬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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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6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停车场起落杆 砸伤七旬依姆
依姆借道榕旗汛口一写字楼时,抬起的起落杆突然砸下,致其骨折,家属质疑管理方未尽提醒义务;物业称,起落杆非人为控制,车辆离开就自动落下
事发停车场起落杆上,有“行人请勿穿行”标识
 

N海都记者 陈恭璋 关铭荣 文/图

海都讯 停车场入口处的起落杆突然砸下,把正巧路过的七旬依姆砸倒在地。昨日,福州翁女士向海都报反映,上周五,76岁的母亲途经旗汛口附近一写字楼时,因下雨人多,就想借道写字楼停车场,不料起落杆正巧落下,母亲被砸,致右腿股骨骨折。昨日,依姆刚做完手术,花费5万多元。

依姆家属认为,起落杆砸伤依姆,值班保安未尽提醒责任,写字楼管理方应负全责。不过,该写字楼物业认为,起落杆上有警示标识,且并非人为控制,车辆离开后,起落杆就会自行落下,依姆突然闯入被砸伤,也需担责。

杆子先砸在伞上 依姆摔倒

昨日下午,记者在省二人民医院骨科病房内看到,翁女士母亲刚做完手术不久,还未完全清醒,不时低声呻吟。一旁的翁女士说,上周五早上8点左右,母亲途经旗汛口附近一写字楼时,因当时下着雨,人行道上人很多,就想穿过该写字楼的停车场,绕行避开人群。

“母亲当时打着伞,杆子先砸在伞上,母亲也被砸得摔倒了。”翁女士说,母亲是从停车场出入口进入的,而出入口设有起落杆。据母亲事后回忆,当时起落杆是抬起状态,不料当自己走到起落杆下时,杆子就砸下来了。随即,翁女士母亲被送至省二人民医院救治。

经检查,翁女士母亲右腿股骨骨折,昨日中午进行了手术。翁女士说,通过CT可以明显看出,母亲的股骨一端已经完全断开、离位,仅昨日的手术费就花了5万多元。

起落杆上设有警示标识

对于母亲的受伤,翁女士认为,写字楼管理方要负全部责任。家属说,事后,他们已经和写字楼管理方进行协商,但对方认为,起落杆上有警示标识,是老人自行闯入导致被砸。但翁女士称,事发前,起落杆是抬起状态,随后才落下,老人不识字还打着伞,根本看不到警示标识,“另外,停车场入口有保安员值班,但却没有提醒我的母亲”。

昨日,写字楼物业处一工作人员称,自上周五事发后,公司就介入协调处理,目前已经垫付了2万多元医疗费。该工作人员说,起落杆不是人工控制的,当车辆尾部离开时,起落杆就会自动落下,而在起落杆上就有警示标识,已经尽到提醒责任,为此,在这起事件中,依姆也有责任,“家属提出的公司负全责,我们无法接受”。

针对此事,昨晚记者咨询了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郑律师认为,这起事件的发生,双方都有责任。作为写字楼管理方,既然设置了停车场起落杆,就要注意到有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必须确保市民和车辆的安全;而作为市民,出行时也有注意安全的义务。

郑律师说,但这起事件中,究竟谁的责任更大,要看在事件中谁的错误更大,无法简单得出结论。若是双方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

福州一市民拨打968111报料,线索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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