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廖庆升 关铭荣 文/图
海都讯 两个长宽各约两米的电梯井,立在位于福州鼓楼区东水路的榕圣市政宿舍2号楼前,不过,里面空空如也。“空成这样已经半年多时间了。”小区居民陈女士说,去年6月,见到越来越多的小区加建电梯,家里有老人的居民们动心了,也集资准备建电梯,并于次月和福州升福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升福公司)签订了安装合同,约定当年年底建好运行,如今已经超期半年,井建好了,但电梯却不见踪影。不过升福公司的负责人杨先生表示,是居民违规在先。
居民:建了井却不见电梯
陈女士说,2号楼共有9层,由于是老旧小区,之前没有建电梯。由于爬楼梯太累,不少老人出门时苦不堪言。去年6月,有居民提出加建电梯,大家很快达成了协议,并向规划部门报批。
去年7月,经过比价,大家选择了升福公司作为电梯的建设安装公司。居民朱先生说,从第一口井开始施工起,居民们就热盼着电梯早日投入运行,不过,到了约定结束工期的日子,大家等来的,却只有两个落成的电梯井,电梯则不见踪影。
而这一拖延,就是半年多。朱先生说,工程款和其中一部电梯款,都已经给了升福公司,可如今工程却处于半拉子状态,价格昂贵的电梯始终不见影子,大家担心这笔钱会被卷走。
施工方:居民违规在先
对于居民的说法,升福公司的负责人杨先生表示,公司原来和居民签订的协议已经无效。因为当初大家约定电梯只建到8楼,但施工过半时,居民又提出要加到9楼。双方围绕着新增的工程款问题,一直无法达成协议。
由于工程已开工,杨先生说,他只能先让工人将电梯井加高一层,希望建好后,再和居民协商款项问题,但居民却不愿意多出钱,导致公司亏损严重,所以电梯也没法准时到位,“建电梯井已经亏了,而且居民给的一部电梯的款,也已经给电梯公司了,不在我们这里”。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合同变更很常见,但双方一定要签订新的合同,并按照新合同约定律师。在这次事件中,如果协商还是无法厘清责任,就只能走司法途径了。
昨日下午,记者了解到,经过紧急磋商,杨先生表示,将于月底先将电梯运到小区安装,至于款项问题,还将继续和居民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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