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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与情妇分手 还找黑社会威胁?
环保部原处长双户籍 赃款存别名下
“不拿出300万,就整死企业”
被控受贿近1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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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6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保部原处长双户籍 赃款存别名下
因受贿200余万获刑14年,而其涉案账户内还有数百万元“难追踪来源”
 

N新京报 东方今报

环保部督查中心督查三处原处长李学智因受贿200余万元,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前日,北京西城区检察院首次公布了该案侦办的情况,透露李学智拥有两个身份证,涉案账户中有存款四五百万元,“除了该案认定受贿数额外,其他的钱都很难追踪来源”。

前妹夫“帮收钱”

2011年12月,环保部纪委向北京西城区检察院举报称,李学智在河南进行环保核查的过程中,向被核查企业索要贿赂共计193万余元人民币。

西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牛鹏飞介绍,接到举报后,检察院反贪人员对举报线索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帮助”李学智在河南“收钱”的,还有李学智的前妹夫刘晓庆(另案处理)。于是,反贪人员决定从刘晓庆身上找些线索。

牛鹏飞称,他们查到了刘晓庆名下有一处房产,但主要付款人是一个叫李学才的人,“当时我们以为李学才是李学智的一位亲戚”。但通过调取李学才的身份证,发现上面的照片和李学智一样,“二李”原来是一个人。

双户籍“都是真的”

相关调查证据显示,李学智在辽宁葫芦岛服役任职时,“拿到”了一份转业推荐信,他用这封信到葫芦岛的公安机关办理了一个“李学才”的户口。他转业在北京落户时,又获得了“李学智”的北京户籍,两个户籍“都是真的”。

“李学智所有受贿的钱,都存在李学才名下的银行账户。”牛鹏飞说,当检方人员调查该账户时,发现里面有四五百万的存款,“除了法院认定的200余万元受贿款外,其他的钱都很难追踪来源”。

日前,李学智因受贿罪,终审获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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