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王光前 林帅 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5月24日,周先生在福州马尾步行街附近的正冠通讯店买了一部手机,价格为1098元,刚用了3天,手机便出故障,通话时听不清对方声音。
周先生赶回店里交涉,店员称要先对手机做一次检测。几天后,检测结果显示手机听筒有问题,店里同意维修。“才使用3天听筒就有问题,你们应该退机。”周先生表示。店员听说要退机,便提出还要对手机做一次检测。“第一次检测只是针对手机故障,因为涉及退机,第二次检测的项目会更多。”店员如此解释。周先生并不认可,双方产生分歧。
马尾区消委会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手机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经协商,商家同意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