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薇 实习生 张燕
海都讯 今年秋季开始,我省将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教班学生(学前至高中阶段),实施“三免两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交通费。这将惠及全省2.6万名残疾学生。
6月13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特殊教育工作新闻通气会指出,2014—2016年,省级财政将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人每年提高到2000元、2500元、3000元(按10个月计算),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2016年,我省还将逐年提高特教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年提高到普通初中的6倍、7倍、8倍。按目前普通初中810元/人·年的标准测算,特教生均公用经费今后三年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4860元、5670元、6840元。
据了解,2010年起,我省逐步对特教学校(班)在校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寄宿生生活费,确保残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新政实施后,不但新增加了免住宿费和补交通费,而且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也得以受惠。
从2010年至今,省委、省政府多次将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财政安排1.13亿元扶持48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安排7060万元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目前,我省已有13所特殊教育学校被确认为标准化学校。
而从今年起的3年内,省级财政还将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我省将实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省培计划”,三年内将特教学校校长、教师轮训一遍。特教学校教师申报职称时,单列特殊教育专业,并对特教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给予大幅度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