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5月31日,王先生在福州仓山区尚翼手机店花3795元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6月13日手机出现故障,王先生送检后,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考虑到七天退货期已过,王先生找到尚翼手机店,表示愿意按照《移动电话机三包规定》支付千分之五的日折旧率后退货。商家同意了王先生的折旧退货要求,但要求王先生按照当日该款手机的售价3100元计算折旧费,王先生购买的这款手机折价后只能退2800多元。
工商人员指出,按照现行的手机三包规定,商家可以按每天0.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应根据开具发票时的价格来计算。经调解,最终商家同意全额退还王先生3795元。
(李荔 林帅 徐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