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今日时评·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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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被查版权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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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检察院 通报已查办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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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被查版权的曙光?
背景:近日,“今日头条”事件备受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国家版权局已经受理相关投诉,正在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A13版)
 

观点1急需保护原创

拿别人的东西,要经过别人的允许,要付给别人相应的报酬,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今日头条”网连这点起码的法律意识都没有。事实上,当下的网络世界,免费转载使用他人新闻作品,一不通知二不付费的还少了吗?比如我自己,一篇时评稿件在某报发表后,通常会有十数家网站转载,其中包括很多大有来头的

门户网站,但从来没收到过哪怕一分钱的转载稿费。

纸媒花钱养一大批编辑记者,可是网络媒体呢?网络上的东西,大多是传统媒体“生产”的。这是不公平的竞争,因为版权保护不力,“新闻搬运工”将“新闻生产者”打得落花流水。国家版权局等相关部门启动“剑网行动”,把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作

为重点任务,要维护的是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

保护原创是我们急需补上的短板,想要“今日头条”,可以自己创作,也可以花钱购买,但不能偷不能抢,不能免费拿别人的头条来做自己的头条。调查“今日头条”网只是一个开始,这个“法不责众”的魔咒早该清除了。

(舒圣祥)

观点2重新审视“麻烦”

超脱一己之私,平衡各方利益,这是所有平台产品能够成功的前提。对于眼下的“今日头条”来说,它需要让优质内容的生产者尽快尝到真正的甜头,哪怕这意味着会让“今日头条”增加一些运营成本。没有源源不断的优质的内容,那么也就无法留住用户,这个道理显而易见。

其实,“今日头条”此前并非没有考虑合作媒体的商业利益,它推出了多项举措帮助媒

体变现,比如保留合作媒体的广告位、允许合作机构添加购买链接等,但这些举措主要都是间接的方式。对于已经“饥肠辘辘”的传统媒体来说,这些并不能满足它们的胃口,它们想要从“今日头条”这里直接拿到“真金白银”,而不仅仅是流量和潜在的商业化机会。

未来更容易被双方接受的,或许还是基于流量的广告分成机制,但是“今日头条”是否愿意与内容提供者分享自

己的广告收益,这就考验决心了。当然,或许“今日头条”能够摸索出一套更好的商业模式,来平衡各方的利益。

面对“今日头条”这样一款陷入争议之中的产品,在创新者的眼中,更多的是看到它给媒体行业带来的机遇;而在“受害者”的眼中,看到的永远是自己利益的受损。这种视角的不同,很可能决定一家媒体在眼下正发生的传媒变革中的命运。    (杨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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