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8版:政事/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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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汉”雕工 日进千元
榕厂房加层 免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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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6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厂房加层 免土地价款

 

海都讯 福州企业发展有了利好消息,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近日出台了《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一条措施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对投资新建4层及以上标准厂房或将原有厂房改造升级为4层及以上厂房的,市级技改专项资金对其新增的货梯给予购买价格2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阙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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