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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在物流仓库被烧 市民迟迟未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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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6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货物在物流仓库被烧 市民迟迟未获赔

 

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昨日,福州市民缪先生致电海都热线968111称,3个月前通过福州惠盈物流有限公司寄送货物,结果货物还未发出,寄存在物流公司的仓库时,就被突发大火烧毁近半,损失了3万多元,至今未获得赔偿。而惠盈物流人员则表示,不是不愿赔,只是在等保险理赔审核,拿到赔偿金才能赔。

缪先生介绍,3月30日,他通过福州惠盈物流有限公司寄送货物,共13件大型模具。结果第二天他竟接到通知,货物存在台江区鳌峰路的超创停车场,结果当天凌晨这里突发大火,他的货物被殃及了。经清点,13件模具,被烧毁了6件,损失3万元左右。

缪先生表示,本来这件事也不难处理,他手上有物流发货单,注明了货物的种类和数量,物流方面也承认负有保管责任,按照损失赔偿即可。可是转眼3个月过去了,他的赔偿款还没拿到,担心物流公司翻脸不认账。

昨日,记者联系到惠盈物流有限公司福建地区负责人李先生,他表示当时是仓库旁边的商户起火,殃及仓库,他们也是受害者。当天遭受损失的客户不只缪先生一家,粗略统计大约30万元左右,所幸仓库货物都投了保险,他们也联系了保险公司,但是目前保险还在理赔审核,他们没拿到赔偿款,因此无法赔偿。随后,记者表示想向该保险公司核实,李先生却不愿透露保险公司名称。

对此,福州市工商人员表示,缪先生与物流公司达成了服务协议,物流公司显然有义务保证寄送的货物完好,即使仓库着火责任不在于物流公司,物流公司也应依照合同先把赔偿款垫付给客户。之后物流公司可以再找事故责任方或保险公司索赔,而不能以没拿到赔偿金为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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