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安徽商报
6月23日,安徽南陵县法院审结一起婚姻无效案件,原告戴某以双方性格不合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艾某离婚。法官经细致了解,发现这对夫妻竟是表兄妹,当场宣判这对已有30多年婚史的夫妻婚姻无效。
据了解,原告戴某(女)的父亲与被告艾某(男)的母亲是亲姐弟,两人系表兄妹。当年经奶奶做主,双方于1984年2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生育一儿一女。婚初夫妻感情尚可,后原告戴某外出,很少顾及家庭,夫妻感情受到影响。现原告坚决要求离婚,而被告艾某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了解,发现原告、被告虽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两人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使两人共同生活了30多年,并生育子女,法院认为,由于双方的结合违背了我国婚姻法禁止性规定,法院应当宣告无效,且宣告后立即生效,不能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