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昨日下午,福州晋安区琯尾路,一帮人对着一间店面的门、玻璃等敲砸。这不寻常的一幕,引起了不少路人的围观。记者了解到,这是一起因店面租赁引起的经济纠纷。
这间店面的产权属晋安区岳峰镇东门村民委员会,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租赁给了冯女士。而冯女士又将店面转租给了李先生,合同到期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
冯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亲人要使用这家店面,今年年后就已告知李先生合同到期后将收回店面。但如今合同到期1个月了,李先生还是不肯搬走,“没办法,只好请人砸开店面,将他的货物强行搬走”。
李先生表示,确有这份合同,而暂时不搬的原因是自己对这间店面进行了装修。此外,他当时从别人手中受让这间店面时也花了些钱。李先生希望,出租方能进行一些补偿。 (周德庆黄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