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青松
海都讯 5月1日晚,漳州诏安的13岁少年小璜(化名),跑上福诏高速,被过路小车撞飞,当场殒命。死者父亲张文识称,该段高速的护坡防护网损坏多日。记者走访发现,该高速116公里路,沿线20多处防护网出现破损。经海都报连日报道,5月6日,破损处已修复。死者父亲表示,儿子从破损的防护网处上高速,高速公路部门也应担负一定的责任,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儿子的权益。
小车驾驶员吴某称,自己当时行驶在右侧车道上,发现小璜时立即采取紧急制动,并向左打方向盘。在左侧车道上,车身前部碰撞到小璜身躯左侧,随后小车停在左侧车道上。经检测,吴某没有酒后驾车行为;经车辆技术检验,小车左前大灯远光亮度不符合技术要求。
警方认定,小璜由右至左横穿公路,其行为在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吴某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其行为在事故中起次要作用,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昨日下午,在芗城法院,经法官庭前调解,被告同意支付死者家属184000元。
事后,张文识表示,他找过高速公路部门,但协商无果,“防护网坏了几个月,都没人来修。如果防护网好好的,我儿子可能就不会上去。”其代理律师胡雷滨认为,高速公路部门在此次事故中,担负有管理不善的次要责任,应该予以赔偿。
对此,福建省高速公路漳州管理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死者之死是否与防护网破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还需有关权力机构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