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年过五旬的郑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然而,缓刑期间,他竟还吸毒。
检方介绍,郑某,51岁,福州人。去年1月,其妻抱孙在路旁与一名依姆因琐事发生口角,途经的郑某一时冲动,打伤了依姆。后经鉴定,依姆伤势为轻伤。事后,郑某积极赔偿,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仓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9月,郑某进入仓山区城门司法所社区矫正。今年4月,仓山区检察院监所科干警到城门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进行日常走访检查时,发现其吸食了冰毒,后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
近日,检方启动收监监督程序,法院采纳建议,自食恶果的他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
(朱敏敏林新钰卢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