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3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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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女友过生日 偷其闺蜜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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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7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给女友过生日 偷其闺蜜手机

 

N海都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苏娟

海都讯 给女友过生日,花销超标,不甘心的陈某,竟然偷走女友闺蜜的手机弥补花销。福州温泉派出所介入调查,目前,陈某已被行政拘留。

陈某今年25岁,三明人,今年刚毕业,在福州一家销售公司跑业务,每月工资大约三千元,除掉房租、水电费,省吃俭用还能省下一笔钱。但自从上个月有了女友后,开销大了起来,看电影、吃饭、买礼物等都得花钱,积蓄基本花光了。

几天前,女友王某说,她生日要到了,这是交往后的第一个生日,希望陈某到KTV订个包厢,她会叫好姐妹出来聚聚,互相认识一下。陈某满口答应了。6月30日晚上,王某叫了许多闺蜜及好友到场,唱生日歌、吃东西、喝酒,大家玩得十分尽兴。快散场时,陈某跑去买单,见一共开销了3000多元,陈某傻眼了,“一个月工资没了”。

陈某硬着头皮买了单,回到包厢越想越不甘心,“不仅老婆本花光光,还要勒紧裤带还信用卡透支的钱”。这时,陈某看见桌上摆着一部iPhone4S,便顺手放到兜里,欲拿去变卖,弥补损失。

王某的闺蜜发现手机不见后,报警求助。温泉派出所介入调查,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是陈某拿走了手机,至此真相大白。发现男友偷闺蜜的手机,王某当场宣布要和陈某分手,任陈某如何解释,也挽回不了。陈某为一念之差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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