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电话推销时,明明说是置顶功能,花了钱开通,用完却发现是其他功能。”6月30日,福州市民陈先生拨打海都报968111热线称,一名赶集网的员工来电向他推销置顶功能业务,结果他花了550元开通后,发现却开了多发帖功能,功能不一,对方也不退款。而赶集网人员则表示,之前推销的就是多发帖功能,钱已上缴总公司退不了,只能返还40%。
陈先生介绍,由于手上有几套房子想要出售,于是就在赶集网发出售房信息帖子。24日,他接到一名赶集网员工的推销电话,表示推销一项会员业务,只要花550元,就可以将他的帖子放在网页板块“置顶”3个月。而陈先生也了解到,要是直接申请置顶,一周费用也要100多元,他觉得还是挺划算的,于是便同意了,汇去了550元。
不久后,他果然发现账号有变化,自己的身份被标记为中介,而且每天的最大发帖数目从之前的20条提高到120条,但唯独当时想要的置顶功能却没有。陈先生再打电话询问当时推销的员工,对方却称,推销的就是多发帖功能业务。“当时说7天试用不满意还能全额退款,也不退了,业务员还说要上门和我签业务合同,也没来。”陈先生告诉记者,电话介绍内容和后期使用感觉相差太大,感觉“上当”了。
随后,记者联系上赶集网推销人员所属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姚女士,她承认当时是有员工向陈先生推销业务,但她表示当时推销的就是多发帖功能,“赶集网置顶就是要按100多元一周收费的,不可能那么便宜”。她认为是陈先生无理取闹,而对于退款要求,她称钱已上缴北京总公司,不能再退款,只能退还550元的40%,这笔钱可以用来再买置顶。
如今双方各执一词,说法南辕北辙。对此,福州市工商局人员表示,由于双方都无法拿出纸质协议等有力证明,建议协商解决。电话推销作为一种新型销售形式,很容易产生推销内容与商品服务实际内容不符的纠纷。但是商家同样有义务以合同或书面等形式明确告知市民相应商品服务内容,市民也应有意识地采取录音等办法,留下推销时的证据,以便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