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李文福
海都讯 近日,福安一名男子因妻子夜里迟迟未归而向妻子怒泼汽油,想把妻子烧死,幸好其妻跑得快。目前,此人已主动投案自首,被福安警方刑事拘留。
汤某现年41岁,福安市溪潭镇人。今年6月16日22时许,他在外与朋友饮酒后回到福安市花园路租住处时,见到女儿独自在家无人看管,便对妻子温某很生气。汤某借着酒劲,从厨房内拿了一把菜刀装入女儿书包后外出寻找妻子,未找到人便返回租住处。
次日凌晨,温某返回租住处,汤某便从房间取出事先准备好的饮料瓶装的汽油,想用汽油将妻子温某烧死。待妻子温某从卫生间洗漱出来时,汤某便在卫生间门口将汽油倒在温某的手臂、后背等部位,然后用打火机将汽油点燃。温某身上着火后便跑到厨房内用自来水灭火并报警,汤某见状逃离现场。
福安警方称,汤某的伤害行为已涉嫌家庭暴力犯罪。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施暴者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