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在两年前的退市改革未见明显实效之后,中国证监会4日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再度启动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
相比现行制度,4日出台的方案提出实施主动退市,明确欺诈发行要强制退市,并对重大违法退市的民事赔偿做出了安排,A股退市制度更加完善。
鼓励主动退市改变“负面标签”
尽管A股市场此前已有一些主动退市的案例,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混同,主动退市的制度成本与社会成本总体偏高,公司选择这一渠道的动力不足。
4日公布的退市方案逐项列举了因为收购、回购、吸收合并以及其他市场活动引发的7种主动退市情形,并针对主动退市的特殊性,在实施程序、后续安排等方面做出了有别于强制退市的专门安排。
监管层如此安排的另一层用意在于改变退市的“负面标签”。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在大家的观念中,退市常常被作为判断一家公司“好坏”的绝对标准,这也间接导致退市难、退市少的情况比较突出。
若欺诈发行一年内退市
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列入强制退市的范畴是此次退市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
根据退市方案,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并在一年内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违法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直以来,如何做好投资者保护是退市过程中的一大难题。在引入重大违法退市标准之后,这一问题尤为突出。
对此,邓舸说,为了妥善处理退市与民事赔偿的关系,退市方案突出强调了“重大违法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而非“退市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要求重大违法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退市方案还强调要强化上市公司退市前的信息披露义务,完善主动退市公司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背景
造假者从未退市过
实际上,我国证券法中有关于“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的相关规定。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A股市场上被查处的造假者从未被清除出去。
去年的万福生科欺诈发行案震惊整个市场,可是造假公司依然苟活于股票市场当中,这让退市制度陷入尴尬境地。
今年6月份,退市制度的实施有所推进,长油公司成为A股历史上首家退市央企。不过,同时出现的造假公司南纺股份却无法退出,再度让退市出现“中国式尴尬”。
□数据
A股8年上市上千家 退市仅78家
早在1993年,A股市场就确定了退市制度。2005年到2012年,8年间,中国股市新上市公司数量达上千家,退市的仅有78家。一些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不能及时退出市场,让退市机制形同虚设。
美退市公司市值 是新上市的2倍多
从1995年到2012年,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市场共有上万家公司退市。2005年到2012年,纽交所退市公司市值高达3.1万亿美元,而新上市公司市值仅有1.3万亿美元,退市市值是新上市公司市值的2倍多。
“很多地方把上市公司的数量作为考核内容,滥用财政补贴帮助垃圾股逃避退市,存在地方保护的现象。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