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2版:社会/24小时
3上一版  下一版4
 
百年老巷 杂物挡道8年
虐儿母亲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热水器“喝”井水 受碱腐蚀漏水
十多家商铺卷帘门 成小广告展板
手提包丢失 失主报警称被抢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4年7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手提包丢失 失主报警称被抢

 

N海都记者 陈小芳 通讯员 董雪梅

海都讯 近日,莆田涵江一女子手提包丢失,为引起警方重视帮其尽快找回而谎报警情,称自己遭遇飞车抢劫。经过办案民警的缜密侦查,骗局终被识破。

“我的手提包在梧塘霞楼村惠民超市前,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了,我自己骑电动车追但没有追上!”7月2日傍晚,涵江警方接到市民林女士的报案。办案民警赶赴现场后,调阅周边大量监控视频,可经过多番查看,仍未发现犯罪嫌疑人以及嫌疑车辆的踪迹,而且也未发现林女士在案发后追赶犯罪嫌疑人的视频。办案民警还调查走访了现场目击群众,他们并没有看到抢劫,由此怀疑林女士是在报假案,随即对其进行深入询问。林女士终于道出实情,其手提包只是不慎丢失,为引起公安机关重视,于是就导演了这一幕遇抢夺的假警情骗局。

警方提醒,110作为公共资源,如果报警人故意拨打110谎报警情,并且造成了警力浪费,扰乱了公共秩序,应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报警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报警人出于过失误报警情,或者由于报警信息不全导致民警误判警情,则不予处罚,但民警应当对其进行教育或批评。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