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徐剑锋
背景:广西玉林市兴业县数日前发生在押人员“越狱”事件,18名在押人员通过挖地道的方式集体逃出强制戒毒所。兴业县公安局7日向记者证实此事:这18名戒毒人员在事发后24小时内已被警方如数擒获。(7月8日《北京青年报》)
这几年,监狱、看守所等地发生的“越狱”事件,屡有耳闻。18名戒毒人员集体“越狱”,不是智商有多“聪明”,也不是手法有多“高明”,而是戒毒所的管理极其松懈,监控、岗楼、看守等多重关卡的“严防死守”,难道都只是摆设而已?
有几个问题,值得认真追问:其一,戒毒人员集体密谋不会没有“动静”,挖地道不是一天两天,泥土还被藏于床底之下。那么多蛛丝马迹,为何看押人员没发现?其二,戒毒人员明知“越狱”的后果极其严重,自己仅是被强制戒毒,为何会铤而走险?其三,“越狱”事关公共安全,当地为何直至半个月后才“简短”证实?
戒毒人员越过重重关卡逃遁,作为所领导、民警和协警,自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意味着自身的失职,或是管理有漏洞,或是看押存懈怠。不出所料,这些责任人已相继被免职或停职,但除此之外,还应尽快启动严厉的行政问责和法律追责程序,依法以玩忽职守罪重典论处。
杜绝“越狱”事件的重演,显然需要更科学的制度设计、更严密的防范体系,以及更有效的心理疏导来支撑。否则,“短板”不补,“关口”不前移,恐怕换来的不只是“亡羊”之痛,更有“付不起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