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锟 毛朝青 实习生 林小慧
海都讯 昨天上午9时许,福州鼓楼区华屏路上,两辆小车因违章停放在路边的夜间停车位上,被民警拖走。
在福州鼓楼区华屏路上,记者看到交巡警正在用清障车,拖走路边超时停车的一辆黑色轿车(闽ARE910)和一辆小型轿车(粤BL7V27)。在华屏路路边的泊车位上,记者看到,地面上都有清晰的用白色漆标注的规定停车时间22:00至7:00,路边也立有泊车时间范围的警示标图。
据了解,超出了泊车位上规定的泊车时间,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也属于违章停车。正在写拖车通知书的鼓楼分局交警告诉记者,很多车主在停车时没有看好泊车位的停车规定时间,这样在上下班时间段,容易造成这些路段拥堵,希望以后车主们在路边停车时,要注意看好泊车位要求。
感谢林先生报料,线索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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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内拖离35辆违停车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警方处获悉,7月10日,因在主次干道违停,警方共拖移35辆违停车辆。
部分违停车辆车牌为:闽A3917F闽A0006S闽AVY752闽A3C770闽AQS052闽AA3600闽A0637F闽H59002闽AHT893闽ALS252闽ARE910闽A257F3闽A2W071 粤BL7V27闽AU9982闽AFM028闽AJ8373闽AWV883闽A3171U闽A317AU闽AHX009闽AVY565闽AAQ575闽AED931闽A558E3闽AVW917闽ACF385闽AP8075闽D20C98沪CLP066闽A9937B闽A0727L闽A375A7闽AUL151
(陈恭璋 榕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