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小宇
福州乌龙江湿地公园,两百多平方米芦苇荡被烧毁,目击者说,是泳客为了开辟捷径,才放火烧湿地的(详见昨日本报A01版报道)。
记不清这已经是第几次,乌龙江湿地公园在“喊”痛了。这里是全省首个开辟为公园进行保护的湿地,但自2003年开园以来,几乎每年,都有关于湿地公园被侵袭的新闻见诸报端,它的现状实在不容乐观:垃圾遍地,芦苇被烧,附近工地在江里日夜吹砂造地,导致河床下陷……这次,又来了新的“黑手”——泳客。
这些泳客大概并不认为芦苇荡有多宝贵,故而才会为“一己之便”,一把火烧之。这些人自然是要严惩的,但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市民保护湿地的意识并不强,有关部门在保护湿地、宣传湿地上做得不够。
从新闻可看出,在事发地点附近,那块“严禁烟火、严禁放牧”的石碑,淹没在草丛中,字迹陈旧模糊,路人可能看都看不见,更别提有什么震慑力了。公园的保安也诉苦:安保力量不足。而反观本月初,海都记者刚刚前往探访取经的“香港湿地公园”,沿路不仅设有各种展示牌介绍各树种,园内还设有访客中心、观鸟台、主题展览廊等,像这样“武装到牙齿”的精心保护,市民自然而然也会泛起呵护之心。
而如果像乌龙江湿地公园,随随便便着之以“粗衣烂布”,那么路人自然也就横生凌辱之意。
要为湿地公园披上件尊严的外衣,就必须多向保护经验丰富的香港等地学习。一方面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让湿地保护深入人心;另一方面,要加强公园的硬件保护设施,让欲行不轨者难以破坏;同时,还应订立法规,严惩黑手,不能像以往那样,悄无声息地没了说法。
近年来,雾霾困城,市民对空气污染问题抱怨不止,而湿地正是城市的“绿肺”,如果我们不能像保护孩子一样保护它,任由它伤痕累累,最终难以呼吸的,将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