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施建华 实习生 朱素敏 通讯员 黄立彬 文/图
海都讯 7月14日上午7时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报警称,往南平方向长深高速(闽)上行2885km处,有一辆轿车在主车道上燃烧。民警赶到现场时,看到一辆小车在起火燃烧。所幸,车上的两人都及时下车,没有受伤。由于匆忙逃生,驾驶员在民警到达现场后,想起车上还有贵重物品,竟试图靠近看能否将物品取出,被民警及时制止,并引导到安全区域等待。
消防官兵随后也赶到现场,和现场高速交警一起合力灭火。8时45分许,车子大火被扑灭。而受此影响,附近交通一度临时管制。据驾驶员事后透露,当时刚好下雨,自己开车路过一处积水时踩了一下刹车后,车辆失控撞向旁边的护栏,并引发自燃,所幸最终顺利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