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侯希辰 实习生 沈鑫 通讯员 张莎 丁晨
海都讯 公交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民警赶到现场,吃惊地发现两名司机都喝了酒。
昨天,记者从南平延平警方处了解到,警方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公交车司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成为南平市首例公交车司机醉驾案。
6月底的一天晚上8点半左右,在延平水南环岛,发生一起小型公交车与摩托车碰撞事故,摩托车骑手脚部受伤。
民警说,根据调查,小公交车正要驶离环岛,而摩托车直线驶入环岛,这时两车发生刮擦。民警在现场给小公交车司机康某做笔录的时候,“隐隐约约闻到一股白酒味”。民警立即对康某和摩托车驾驶员张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康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32.7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张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6.8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两名司机都喝了酒”。
民警在调查中得知,康某原持A2驾驶证,今年5月底成为一名小公交车司机。他说,当天中午,在弟弟家中喝了一两多的高度白酒,因为晚上6点要驾驶公交车,便休息了4个小时。上班前,弟弟还劝康某喝酒就不要去上班了,而康某认为已经酒醒,没有问题了。民警说,张某在当天下午5点多下班后,和工友喝了几杯小酒,其间休息了3个小时,便骑车回家。
民警表示,当时摩托车可能是准备从小公交车的车头前开过,并认为公交车会减速让行,可此时康某因为饮酒反应变慢,直到摩托车驶到前头才发现,刹车不及导致事故。目前,摩托车司机张某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
而康某则被吊销驾驶证,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延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民警表示,依照《交通安全法》规定,康某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10年后,其虽然可以考取驾照,但不能再驾驶任何营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