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2版:社区/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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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水浮莲 竟将其赶入下游
一套房惹出家庭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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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7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周婚姻观察·省妇联联办
一套房惹出家庭纷争
夫妻买房,公婆拒出资;如今小两口住进新房,也拒绝公婆同住
 

N海都记者 吕蕴岚 实习生 林峰峰

海都讯 结婚时,公婆以“存钱养老”为名,拒绝资助小夫妻俩买房;如今,房子搞定,生活步入正轨,公婆要求前来同住,晓燕(化名)怎么也气不过,断然拒绝。周三下午,晓燕打进婚姻热线对专家说,公婆对她意见很大,在亲友中哭诉被儿子儿媳遗弃,丈夫左右为难,家庭氛围很糟糕。

晓燕是独生女,大学毕业后回到福州,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刘建(化名)。2011年,两人谈婚论嫁。刘建父母认为“好男不娶福州女”,勉强同意婚事,但拒绝出钱资助买房。2012年年初,在晓燕父母的支持下,两名年轻人摆酒结婚,联名付首付买房。

去年年底,房子装修好,两人搬进新家。今年春节,刘建父母提出要搬到城里同住,刘建婉拒。日前,刘建父母又催促晓燕怀孕,他们来照顾孕妇和未来孙子,刘建征求晓燕的意见,晓燕断然拒绝。晓燕觉得,公婆有闲钱,却在小两口最难的时候拒绝伸援手;如今小两口生活安稳了,公婆却打着照顾人的旗号来享福占便宜,没有这个道理。这话让刘建父母在亲友圈中传成“不管公婆死活”,刘建压力极大。

晓燕对专家说,公婆不到60岁,身体健康,在老家有退休金,根本不到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她也放不下心结,不愿意与公婆同住,不知从法律上来说,是否有权拒绝公婆前来同住。

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林武:两代人在财产上是相互独立的,老人可以不出资帮助年轻人买房,当然,晓燕也有权拒绝公婆前来自己与丈夫联名的房子里居住。成年儿女对老年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赡养义务不一定要通过共同居住来实现。建议刘建在长期生活中注意做好父母和妻子之间的沟通,待时机成熟时,再与妻子商量老人的赡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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