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李昌乾 林永清 海都记者 曾小琴 徐锡思 实习生 李淑凤
海都讯 7月17日晚,石狮市区百德康桥小区,爷孙俩走出家门散步,却到了深夜没有回来。家人到处寻找,直到昨日凌晨1点多,两人被发现死在小区内一景观池里。悲剧中的老人叫郑某权,身前是一位牧师,今年58周岁,小孩叫诺诺(化名),4周岁,是老人的外孙,来自香港。
昨日,石狮警方对外透露,此事件中,两人死亡原因系漏电所致。
家属:想到池子捞人 自己也被电到
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赶到了事发地石狮市区百德康桥小区。
“这就是那对爷孙俩出事的地方,死得太蹊跷了!”在小区内一景观池附近,小区的业主指着池子告诉记者。记者看到,该景观池宽一米多,水深不过20厘米,旁边散落着6盏景观灯,池底是石板铺设的,景观灯的电线直接裸露在水里。
昨日上午,记者找到死者郑某权的儿子郑先生,他告诉记者,他们的房子在29B,购买于2008年。
郑先生说,小外甥来石狮度假快一个月了,每天晚上他父亲都会带着外甥在小区里逛,但一般在12点之前就回来了。
“昨晚0时,我妈妈就下去找了一趟,后来过了半个小时他们都还没回来,我们又下去找,找遍整个小区,都未找到,随后就告知物业一起找,直到1点35分左右才发现他们。”他说,当找到时,两人已经僵直地躺在景观池里。他看到自己父亲尸体的时候,没有顾及太多就第一个伸手去抓,但马上就被电到了,收手回来。
郑先生对记者说,最后他在附近找到了一根竹竿,才把他父亲的尸体捞上来,而小孩则是他大姐自己捞上来的。
当他们把二人送到石狮华侨医院急诊室时,值班医生告诉家属,祖孙二人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律师:物业应承担责任
对于此事故,该小区物业福建省德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正在开展原因调查,记者两次去物业公司,对方均拒绝接受采访。
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介绍说,“如果能够判定,祖孙二人是因为漏电而导致触电身亡,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物业法,物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全责。”